南丹县大厂镇农村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人民政府对大厂镇农村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大厂镇农村垃圾清运。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大厂镇农村垃圾清运项目
(一)承包总金额及承包时间:承包总金额:440000.00元,承包时间:为2年,即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
(二)垃圾清运线路范围:
1.大厂城区--官山村村委--翁乐村--南胃村(拉干屯、板勇屯)--杨州村三队公路沿线垃圾桶、垃圾池及路边成堆垃圾的清运。
2.大厂城区--龙藏村(拉脑屯、玉龙屯、坡村屯,墨村屯、岜腊屯)--龙更村(岜甲屯、上么屯、下么屯、仙塘屯)公路沿线垃圾桶、垃圾池及路边成堆垃圾的清运。
3.大厂城区--大厂村(新菜园屯、高峰屯、更庄屯、大平屯)公路沿线垃圾桶、垃圾池及路边成堆垃圾的清运。
4.大厂城区--官山村(岜楼屯、拉索屯)公路沿线垃圾桶、垃圾池及路边成堆垃圾的清运。
5.大厂村(吉朗厂路口)--翁乐村(国瑞公司路口-拉洞屯-岜来屯-戈界岭屯)--杨州村(铜铃屯)公路沿线垃圾桶、垃圾池及路边成堆垃圾的清运。
6.龙更村岜儒、侣堡、龙平、纳瓜、老龙更(山上片)等公路沿线垃圾桶、垃圾池及路边成堆垃圾的清运。
7.南胃村丹炉山景区大门垃圾清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承包商,必须从事农村环境卫生清运5年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备环境卫生清洁,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和商业信誉。
(三)除以上资质以外,还需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所投项目的合法有效授权书。
(四)至******人民政府审核。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文件下载:
******人民政府对大厂镇农村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大厂镇农村垃圾清运。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大厂镇农村垃圾清运项目
(一)承包总金额及承包时间:承包总金额:440000.00元,承包时间:为2年,即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
(二)垃圾清运线路范围:
1.大厂城区--官山村村委--翁乐村--南胃村(拉干屯、板勇屯)--杨州村三队公路沿线垃圾桶、垃圾池及路边成堆垃圾的清运。
2.大厂城区--龙藏村(拉脑屯、玉龙屯、坡村屯,墨村屯、岜腊屯)--龙更村(岜甲屯、上么屯、下么屯、仙塘屯)公路沿线垃圾桶、垃圾池及路边成堆垃圾的清运。
3.大厂城区--大厂村(新菜园屯、高峰屯、更庄屯、大平屯)公路沿线垃圾桶、垃圾池及路边成堆垃圾的清运。
4.大厂城区--官山村(岜楼屯、拉索屯)公路沿线垃圾桶、垃圾池及路边成堆垃圾的清运。
5.大厂村(吉朗厂路口)--翁乐村(国瑞公司路口-拉洞屯-岜来屯-戈界岭屯)--杨州村(铜铃屯)公路沿线垃圾桶、垃圾池及路边成堆垃圾的清运。
6.龙更村岜儒、侣堡、龙平、纳瓜、老龙更(山上片)等公路沿线垃圾桶、垃圾池及路边成堆垃圾的清运。
7.南胃村丹炉山景区大门垃圾清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承包商,必须从事农村环境卫生清运5年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备环境卫生清洁,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和商业信誉。
(三)除以上资质以外,还需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所投项目的合法有效授权书。
(四)至******人民政府审核。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