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河池市
河发改审批〔2024〕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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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医院扩建项目
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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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
******医院扩建项目的请示》(宜发改报〔2024〕9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保健的需求,促进宜州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河池市******医院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410-451200-04-01-681802)。
******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龙塘社区龙塘堡(租赁厂房)。
???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租用原有建筑物进行改建、装修后使用,项目改建、装修建筑面积为7565.36㎡,新增床位199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以及室外配套道路硬化、绿化、污水处理设施等;购置设备一批。
五、项目总投资3000.3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规定。
七、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开展相关工作。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场地租赁合同》。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请项目建设单位于每月月底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登录网址:******)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十三、项目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
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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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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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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