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受******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水生动物暂养工程项目机械设备(铲车等)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参加询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水生动物暂养工程项目机械设备(铲车等)采购
2、项目编号:0222HW****** (ZZ43526HW******)
3、资金来源及构成:企业自筹
4、采购内容:50型铲车一台、雪铲(重型)一套、3T燃油叉车一台、3T充电叉车一台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交货地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路口岸货检区
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完成安装调试
7、评审办法:综合打分法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三、项目估算价(具体以采购文件发布控制价为准):568000元(含税金13%、运输、调试等一切费用。)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意向供应商需提供以下信用查询截图,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a)信用中国(******/home/index.html);
(b******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企业及法人严禁参与本项目;
(c)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检察院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核查结果为准);
4.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9:00至2024年11月25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包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六、系统使用费
******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6.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6: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6.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七、采购保证金
7.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0元
7.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00
7.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00分
7.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中资开标大厅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时间
8.1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00分
8.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中资开标大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 址:绥芬河市站前路9号(站前路东,新华街北,中东楼,54幢)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柴先生
电话:0451-******-3095
邮 箱:******.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