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如下采购项目,请有意参与的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名称
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金城江司法所提质改造补充项目
二、采购需求
1.项目实施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141号(原金城江区住建局办公楼四楼)。
2.项目需求:对金城江司法所业务用房进行装修改造,需要补充部分项目,使其更安全、适用、整齐美观,包含小会议室旧窗的拆除及东面窗砌墙、整窗铝合窗制作安装、防盗网安装、四楼卫生间二合一改造,小会议室及四楼楼梯背景墙制作、不锈钢门、走廊贴砖、更换门锁锁心、大会议室贴地脚线、大会议室led显示屏等,符合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室内设置要求。装修所使用材料须中等材质并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时限要求: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三、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31,000.00)。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四、参与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装修资质的公司;
(三)本项目的特定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装修公司,只能有一个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
五、采购评分及确定装修公司
(一)此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采购询价小组成员打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最高分,最后的平均分值为装修公司最终得分,分值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的确定为该项目装修公司。
(二)计分办法: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三)评分细则
六、报名要求
(一)有意向报名的装修公司持以下资料报价: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单。注明:(1)经费预算、设计方案含设计图等;(2)加盖单位公章。
5.出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后期装修金额不突破工程预算金额的承诺书。如发现有虚假承诺,将取消其资格。
6.企业若有承担过同类采购项目的,可自愿提供相关材料(合同书、成果图片等)。
以上所有材料列清目录,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1月21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乾宵路735-25号金城江区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股。
(四)联系人:韦晓芬,******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15日
文件下载:
一、项目名称
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金城江司法所提质改造补充项目
二、采购需求
1.项目实施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141号(原金城江区住建局办公楼四楼)。
2.项目需求:对金城江司法所业务用房进行装修改造,需要补充部分项目,使其更安全、适用、整齐美观,包含小会议室旧窗的拆除及东面窗砌墙、整窗铝合窗制作安装、防盗网安装、四楼卫生间二合一改造,小会议室及四楼楼梯背景墙制作、不锈钢门、走廊贴砖、更换门锁锁心、大会议室贴地脚线、大会议室led显示屏等,符合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室内设置要求。装修所使用材料须中等材质并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时限要求: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三、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31,000.00)。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四、参与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装修资质的公司;
(三)本项目的特定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装修公司,只能有一个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
五、采购评分及确定装修公司
(一)此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采购询价小组成员打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最高分,最后的平均分值为装修公司最终得分,分值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的确定为该项目装修公司。
(二)计分办法: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三)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项目报价评分 (满分70分) | 供应商价格大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时,采购文件作无效处理。以含税报价作为评分价格。 (1)按此次采购有效的含税报价最低报价作为评审的基准价 (2)报价得分=(基准价/项目含税报价)×20 |
2 | 设计方案评分 (满分30分) | 根据项目安全、适用、整齐美观,进行综合评分 |
(一)有意向报名的装修公司持以下资料报价: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单。注明:(1)经费预算、设计方案含设计图等;(2)加盖单位公章。
5.出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后期装修金额不突破工程预算金额的承诺书。如发现有虚假承诺,将取消其资格。
6.企业若有承担过同类采购项目的,可自愿提供相关材料(合同书、成果图片等)。
以上所有材料列清目录,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1月21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乾宵路735-25号金城江区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股。
(四)联系人:韦晓芬,******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15日
文件下载: